園區各相關企業:
根據《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鼓勵工業企業新增采購配套產品的實施辦法(試行)》(長經開管發〔2020〕113號),擬組織開展2022年長沙經開區工業企業新增采購配套產品獎勵資金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本次申報范圍為符合條件的園區企業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有關事項。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1.長沙經開區工業企業新增采購配套產品獎勵申報表;
2.申報單位承諾書;
3.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采購產品憑證統計表;
5.產品銷售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
6.2021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及稅收完稅證明;
7.2021年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
申報材料請按上述順序膠裝成冊(一式兩份),證明文件均須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如有特殊情況的需做補充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其他事項
申報單位請于2022年3月7日17:00前將紙質版及電子版申報材料提交至長沙經開區管委會綜合樓政務服務大廳政策兌現窗口,電子版申報材料(命名格式:企業+采購配套政策申報)通過壓縮包形式提交。逾期不申報或不提交相關資料的,視為主動放棄。
聯系電話:政策咨詢0731-84020071,資料受理0731-84020178。
長沙經開區經濟發展和企業服務局
2022年2月21日